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文化管理创新是推进数字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数字化推动文化管理变革
数字化深刻影响着文化发展的格局。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文化生产方式、消费方式、传播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文化信息和数据呈爆炸式增长;数字文化企业快速发展,成为文化生产的主导力量;文化新业态、新体验层出不穷,新旧业态更替加速;文化与科技、文化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不断深入,领域不断拓展。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讲道:“手工织布机给你的社会是封建领主的社会,蒸汽机给你的社会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美国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在他的著作《技术垄断》也指出,每一项重大技术的问世都伴随着一套新制度的出现。生产方式、生产力发生巨变后,生产关系必然要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生产力的变化。文化领域同样如此。数字技术在改变文化生产力的同时,也迫切要求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管理创新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以原文化部为例。2012年,原文化部行政许可项目有13项,目前已压缩至4项,下放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占近70%,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很长时间里,文化领域行政执法碎片化、部门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中央层面建立了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出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三是规范网络文化平台的垄断行为。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平台细分领域的垄断程度很高。如即时通讯、游戏直播、搜索引擎、网络音乐、电商直播等市场CR4超过了90%,综合视频、娱乐直播等市场CR4也在80%以上。垄断程度过高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以在线音乐领域为例,腾讯集团旗下音乐平台自2013年起推行独家版权模式,对在线音乐市场良性竞争造成巨大伤害。受此影响,中国音乐网站从2005年的400家锐减至16家。对此,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集团30天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唱片公司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恢复正常市场竞争状态。四是完善网络文化市场,整治侵权盗版、流量至上、“饭圈”等网络乱象。自2005年至2022年,每年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剑网行动”,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流量至上、“饭圈”等网络乱象。五是探索文化信用监管。2021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旅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实施文旅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旨在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我国的文化管理也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解决眼前问题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协调。防止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2021年为了解决教育领域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对教育培训企业带来了重大冲击。此前,我国教育培训市场规模在2万亿,占GDP的比重约为2%,对国民经济来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但因为教育领域的“双减”政策,约半年里注销和吊销的企业就达到了32万家,数十家上市公司遭受重创。此事在整个社会产生很大震动。虽然“双减”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相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十分严峻,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其中有一项是实施对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这项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却对网络游戏企业冲击很大,一大批小微网络游戏企业因无法领到网络游戏版号而停产或注销。政策发布后,人们发现,青少年近视问题并未得到明显解决,而该项政策对网络游戏企业的冲击则十分严重,政策收益与政策成本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第三,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目标与效率的统一。根据笔者疫情前对北京市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一项调查,大约20%的企业认为,目前政府在网络文化内容的监管目标和监管效能是吻合的;接近55%的企业认为达到了监管目标,但监管效率有待提升;有将近20%的企业认为达到了监管目标,但是监管成本很高;也有近10%的企业认为,既未达到监管目标,监管效率也很低。这说明企业对网络文化内容监管满意度还不高,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目标与效率的统一还有很多差距。第四,政府越位与缺位。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政府越位与缺位问题,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从实践看,在落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各级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秉持适应性治理理念深化文化管理创新
近些年,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适应性治理。适应性治理是指为适应复杂不确定性的治理情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治理事务进行快速识别响应、内置规则调适、精准情境匹配,最终选择合适的方案来采取适应性行动。适应性治理重视制度安排的灵活性,重视根据治理对象、治理条件的变化,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寻求最佳治理效果。同时敏捷治理理念的融入,也更强调文化管理部门的响应速度和便捷流程,甚至力求做到预警和预测。
包容审慎是适应性治理的重要理念。2022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出对新业态、新样式要做到包容审慎监管,从实际出发,从新业态、新样式的特点出发,判断和处理问题。
秉持上述理念,2022年6月,文旅部和相关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以被视为建立新型文化娱乐业监管机制的一次创新性实践,体现了“放管服”精神和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指近些年兴起的剧本杀、密室逃脱等业态。这些新业态、新的娱乐样式深受年轻人喜欢。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1万家场所提供了上述服务。这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在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何有效管理是一个新问题。《通知》的发布做了很好的探索。其具有五大创新点:一是摒弃传统的准入管理,实施告知性备案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流程,简化优化备案程序。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主体责任。四是坚持协同监管。五是设置政策过度期。《通知》发布后在业界产生了很好的反响,是推动文化管理创新的一次成功实践。
(本文作者为祁述裕,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来源于作者在第十一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上发表的讲话。)
编辑:任丽宇